关于组织2016年上半年全省畜牧兽医执法人员统一考试的通知
河南省畜牧兽医执法总队
关于组织2016年上半年全省畜牧兽医
执法人员统一考试的通知
各省辖市畜牧兽医执法支队、省直管县(市)畜牧兽医执法大队:
为落实畜牧兽医执法人员培训制度,评估教育培训效果,提升畜牧兽医行政执法人员素质,根据省局《2016年全省畜牧兽医执法工作要点》(豫牧〔2016〕9号)的要求,经省总队研究,决定抽取畜牧兽医执法人员到郑州参加全省统一考试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考试时间和地点
考试时间:2016年6月23日下午报到,24日9:30-11:00考试。
考试地点:河南羚锐大厦(郑州市金水区政六街19号,红专路与政六街交叉口向南)。
二、参考人员
各省辖市支队、省直管县(市)大队各随机抽取3人,各县(市、区)大队随机抽取1人,具体名单详见6月17日河南省畜牧兽医执法网(http://www.hnahi.org.cn/)。
三、考试形式和内容
闭卷笔试,题型包括填空题、选择题、判断题和简答题。
考试内容包括动物卫生监督、畜牧兽医综合执法、政风行风、河南省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制度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、业务知识。
参考人员的平均成绩作为所在省辖市、省直管县(市)的成绩进行排序,评估各地培训效果。
四、其他要求
1、各地要将新进人员信息录入考试系统,将退休和调离人员信息从考试系统删除。
2、2015年度列入考试不合格的人员将作为本次抽考必抽考对象,两次考试不合格的省总队将建议当地将其调离执法岗位。
3、参考人员请携带身份证,以便住宿和考场核验身份。
4、参考人员食宿费用由省总队负责,交通费自理。
5、抽考名单确定后不能参加考试人员,需写明原因加盖单位公章后传真至省总队。省总队将按照请假1人替补2人的原则,重新抽考。
6、各省辖市、省直管县(市)应按通知要求,积极做好组织工作,如有问题及时与省总队联系。
联系电话(传真):0371-65778580
2016年6月1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