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组织2016年上半年全省畜牧兽医执法人员统一考试的通知

文章来源:本站作者:超级管理员 发布时间:2016-06-14 09:07:08 点击数: :3337 次 字体:

河南省畜牧兽医执法总队

关于组织2016年上半年全省畜牧兽医

执法人员统一考试的通知

 

各省辖市畜牧兽医执法支队、省直管县(市)畜牧兽医执法大队:

为落实畜牧兽医执法人员培训制度,评估教育培训效果,提升畜牧兽医行政执法人员素质,根据省局《2016年全省畜牧兽医执法工作要点》(豫牧〔20169号)的要求,经省总队研究,决定抽取畜牧兽医执法人员到郑州参加全省统一考试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考试时间和地点

考试时间:2016623日下午报到,249:30-11:00考试。

考试地点:河南羚锐大厦(郑州市金水区政六街19号,红专路与政六街交叉口向南)。

二、参考人员

各省辖市支队、省直管县(市)大队各随机抽取3人,各县(市、区)大队随机抽取1人,具体名单详见617日河南省畜牧兽医执法网(http://www.hnahi.org.cn/)。

三、考试形式和内容

闭卷笔试,题型包括填空题、选择题、判断题和简答题。

考试内容包括动物卫生监督、畜牧兽医综合执法、政风行风、河南省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制度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、业务知识。

参考人员的平均成绩作为所在省辖市、省直管县(市)的成绩进行排序,评估各地培训效果。

四、其他要求

1、各地要将新进人员信息录入考试系统,将退休和调离人员信息从考试系统删除。

22015年度列入考试不合格的人员将作为本次抽考必抽考对象,两次考试不合格的省总队将建议当地将其调离执法岗位。

3、参考人员请携带身份证,以便住宿和考场核验身份。

4、参考人员食宿费用由省总队负责,交通费自理。

5、抽考名单确定后不能参加考试人员,需写明原因加盖单位公章后传真至省总队。省总队将按照请假1人替补2人的原则,重新抽考。

6、各省辖市、省直管县(市)应按通知要求,积极做好组织工作,如有问题及时与省总队联系。

 

联系电话(传真):0371-65778580

 

        

 

201661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