邓州市畜牧兽医综合执法案件信息公开表(2016年 第十六期)

文章来源:本站作者:超级管理员 发布时间:2016-12-15 16:18:40 点击数: :2503 次 字体:
 

序号

 

行政处罚决定书案号

 

案件名称

 

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

 

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

 

法定代表人(负责人)

 

主要违法事实

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

 

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

 

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

 
 1  

邓动监罚(2016)52号

 

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案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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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11月21日上午,邓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江峰、刘岩、付沛一行到邓州市张楼乡进行监督检查,执法人员在张楼乡茶庵村梁家205号刘 新养猪场检查养殖档案时发现,该猪场2016年11月21日出售1头生猪,未向邓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报检。这头生猪重量为108公斤,15.2元/公斤,销售收入是1641元,这头生猪没有报检,卖到了镇平县,未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。

 

罚款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》第七十八条

 

2016年11月30日12月15日,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

 

邓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

2016年11月

30日

 2  

邓动监罚〔 2016 〕53号

 

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案

 

裴晓东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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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羊场于 2016年11月23日出售绵3,这3卖到了镇平县贾宋镇,3只绵羊重量82公斤,22元/公斤,销售收入为1800元,没有报检,未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。

 

罚款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》第七十八条

 

2016年11月2日11月17日,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

 

邓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

2016年11月

2日

 3  

邓动监罚〔 2016 〕58号

 

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案

 

汪春梅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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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12月5日,邓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关玉耀、卢见、周俊璞一行到邓州市汲滩镇元庄村鸿运养猪场监督检查,执法人员在检查养殖档案时发现,今天早上该猪场出售1头生猪买到了新野县,养殖档案里面有记录。这头生猪重110.5公斤,出售价是16元/公斤, 销售收入为1768元 ,这头生猪没有报检,未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。

 

罚款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》第七十八条

 

2016年12月12日12月27日,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

 

邓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

2016年12月

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