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南省安邦药业有限公司无证生产兽药案
2013年7月17日,省畜牧兽医执法总队会同郑州市公安局东风路分局,对群众举报河南省安邦药业有限公司违法生产兽药进行突击检查。由于在现场查获的涉案货值明显达到刑事追诉标准,该案由郑州市公安局东风路分局立案调查。
后经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检察院公诉,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初审,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,认定该公司于2012年1月至2013年5月期间,非法销售兽药总金额为12572148.8元人民币,获利60万元人民币。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蔺某某和主要负责人段某某未经许可经营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、专卖产品,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,情节特别严重,应依法惩处。2015年7月15日,终审判决如下:分别判处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蔺某某有期徒刑6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120万元,涉案物品依法予以没收;主要负责人段某某有期徒刑4年6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。